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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9月23日发布通告,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零时至2022年10月25日24时,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(含剧毒化学品)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。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,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,经市交通委员会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(备案方式: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,http://beian.zhihuihuoyun.cn进行备案),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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